猪粪发酵过程中的环保处理标准
发布时间:2025-08-22
在生猪养殖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猪粪处理已然成为环保领域的关键议题。猪粪若处置不当,会对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而通过发酵手段将猪粪转化为有机肥料,既能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又能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不过,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环保处理标准,以确保发酵全程的环境友好性。
一、猪粪收集与贮存标准
(一)源头减量
养殖场应积极推行
干粪工艺,严禁采用水冲清粪,以此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根据相关规定,生猪规模养殖场每头每日粪污产生量不得超过 10 公斤 。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升猪对饲料的消化吸收率,可减少粪便中氮、磷等污染物的含量。例如,合理调整氨基酸平衡,能使氮的排泄量降低 20%-30% 。
(二)收集设施要求
猪粪收集设施需具备良好的防渗漏、防溢流和防扬散功能。收集容器和输送管道应选用耐腐蚀材质,防止因腐蚀导致猪粪泄漏。在养殖区域内,要合理布局收集点,确保猪粪能够及时、高效收集,减少在养殖舍内的停留时间,降低恶臭气体产生 。
(三)贮存设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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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粪污贮存:畜禽养殖场必须建设能够满足液体粪污处理容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输送、搅拌等设备。若采用敞口式贮存设施,贮存周期不得低于 180 天;密闭式贮存设施的贮存周期则不少于 90 天。沼气工程发酵产生的沼液若用于还田利用,宜通过敞口或密闭贮存设施进行后续处理,贮存周期最少为 60 天 。同时,贮存设施要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液体粪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可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等防渗材料,其渗透系数应不大于 1×10⁻¹²cm/s 。清固体粪污贮存:固体粪污应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堆放场需具备防雨、防渗、防溢流功能。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并铺设防渗层。固体粪污堆放高度不宜过高,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因厌氧发酵产生大量恶臭气体 。
二、猪粪发酵工艺环保标准
(一)好氧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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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控制:好氧堆肥过程中,堆体温度应维持在 55 - 65℃,此温度范围既能有效杀灭病原菌、寄生虫卵和杂草种子,又能促进有益微生物的活动。例如,在条垛式堆肥中,当堆体温度低于 55℃时,可通过翻堆增加氧气供应,提升堆体温度;若温度高于 65℃,则需适当降低翻堆频率,防止温度过高导致微生物活性受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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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堆频率:条垛式堆肥的翻堆频率大约为每周 3 - 5 次,通过翻堆可实现物料的均匀混合,增加堆体的透气性,促进氧气进入堆体,满足微生物对氧气的需求,加快发酵进程。整个发酵过程通常需要 30 - 6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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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熟度判断:堆肥腐熟后,物料颜色会变为黑褐色或深棕色,质地疏松,无明显臭味,C/N 比降至 20 - 25:1 。可通过检测堆肥的发芽指数来准确判断腐熟度,当发芽指数≥50% 时,表明堆肥已基本腐熟,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标准 。
(二)厌氧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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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条件控制:厌氧发酵时,要严格控制发酵原料的碳氮比,适宜的碳氮比为 20 - 30:1 。同时,需调节发酵液的 pH 值至 6.5 - 7.5,为厌氧微生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厌氧发酵的总固体浓度应不超过 8% 。推荐采用常温(环境温度)或中温发酵(36℃左右),常温发酵周期(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 8 周,中温发酵周期不低于 3 周 。可通过安装太阳能加温装置或保温材料,确保发酵温度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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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中含有硫化氢等有害气体,若直接排放会污染大气环境。因此,必须对沼气进行脱硫、脱水等净化处理。常用的脱硫方法有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经过净化处理后的沼气,硫化氢含量应低于 20mg/m³ 。处理后的沼气可用于发电、供热等,实现能源的回收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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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渣沼液处理:沼渣应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沼渣可进行好氧堆肥处理,进一步制成有机肥料。沼液需经过充分的贮存发酵,满足还田标准后才能用于农田灌溉。在沼液还田前,要检测其氮、磷、钾等养分含量以及重金属、病原菌等指标,确保符合《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 。
三、发酵产物还田利用标准
(一)还田限量
依据《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猪粪发酵产物还田时,要综合考虑土壤肥力、作物养分需求以及粪肥中的养分含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还田量。以土壤氮素计算,当粪肥利用比例为 50%,当季利用率为 25% 时,大田作物(如小麦、玉米等)“固体粪污堆肥外供 + 肥水就地利用” 的平均每头猪当量配套消纳用地为 0.43 亩 。不同地区和不同作物的还田限量会有所差异,需因地制宜进行调整 。
(二)施用时间与方法
应避免在雨季、汛期进行猪粪发酵产物的还田施用,在暴雨、汛期到来前后 3 天及期间必须停止浇灌,防止未被吸收消纳的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污染水环境 。还田时,可采用条施、穴施等方式,并及时覆土,减少养分流失和恶臭气体挥发 。对于液体粪肥,可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 。
(三)环境监测
在猪粪发酵产物还田利用区域,要定期开展土壤、水体和农产品的环境监测。监测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养分含量变化,监测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等指标,以及监测农产品中的重金属残留和有害物质含量 。一旦发现指标异常,需及时调整还田方案,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四、臭气与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一)臭气排放控制
猪粪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可通过在发酵设施上加盖或覆膜,并配备气体通风口或气体回收处理装置,防止易燃气体积聚的同时,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还可在堆肥中添加除臭剂,如微生物除臭剂、植物提取物除臭剂等,降低臭气浓度。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的排放浓度应不超过 1.5mg/m³,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应不超过 0.06mg/m³ 。
(二)废水排放控制
若猪粪发酵过程中有废水产生,必须进行深度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深度处理后的直接外排废水或者资源化利用的消纳地外排尾水,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浓度需满足 COD≤400mg/L、氨氮≤80mg/L、总磷≤8mg/L 。部分地区要求更为严格,如 2024 年底前,部分乡镇力争使污染物排放达到上述标准限值的一半,即 COD≤200mg/L、氨氮≤40mg/L、总磷≤4mg/L 。废水处理可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如格栅、沉淀、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等 。
严格遵循猪粪发酵过程中的环保处理标准,是实现生猪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猪粪的收集、贮存,到发酵工艺的选择与执行,再到发酵产物的还田利用以及臭气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每一个环节都紧密关联,只有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环保标准,才能真正实现猪粪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达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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